根据《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规定,经审核,下列农民专业合作社符合列入名录的要求,现予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3月22日起至3月26日止。 联系人:滕延福(0511-83176664)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2017年3月22日 镇江新区拟列入2017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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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公示
发布时间:2017-04-08 14:27:39信息来源:【点击:次】
根据《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规定,经审核,下列农民专业合作社符合列入名录的要求,现予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3月22日起至3月26日止。 联系人:滕延福(0511-83176664)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2017年3月22日 镇江新区拟列入2017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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