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沭阳县财保公司(全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沭阳支公司,性质为:国有企业),销售岗人员:十名。
二、招聘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可以放宽至大专),且学历可在学信网验证,年龄3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可以适当放宽)。具备较强的营销能力,具有在其他保险公司从事过保险相关工作的业务骨干、有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的人员可优先录用。
2.热爱保险事业、勤奋努力、踏实肯干,善于沟通协调,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责任心,有上进心,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3.为人正直诚实,性格开朗,勇于接受挑战,敢于承担压力,积极主动,目标明确、锲而不舍,有工作热情,并能不断自我激励。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沭阳县财保公司组织,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开始(人员招满为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沭阳县上海南路311号(新康景园小区21幢3号楼,人保公司三楼综合部,联系人:齐女士,电话:0527-83551305)。应聘人员报名也可下载电子简历发送574657859@qq.com邮箱。
(二)资格审核。沭阳县财保公司综合部对应聘者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根据初次的资格审核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通知应聘者进行体检。
(六)公示。体检合格者,在《花乡沭阳》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并经查实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公示合格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根据应聘人员工作实绩和年度考核情况满经考核合格,由沭阳财保公司决定是否推荐宿迁人保市分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八)待遇。1、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2、其他参照岗位职级确定薪酬。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招考纪律,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27—80810100。
五、其他报名方式:
有意者可以将自制简历投递邮箱:574657859@qq.com
联系电话:0527-83551305
欢迎有意者积极与沭阳人保公司联系报名。
六、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沭阳县财保公司负责解释。
人保财险沭阳支公司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