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017年4月,我局根据省、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许可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要求,通知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交报告公示材料。截至5月底,全区已批准的26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见附表一),只有13家提交了报告公示材料(见附表二),其中11家(见附表三)被审查出未按规定拥有4名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职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存在该问题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请于6月底整改到位,并向我局213室提供书面整改到位的材料。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作为年度审验不合格予以公示,并录入企业信用记录。
南京市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