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4日至2014年1月8日。
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具体报名地址如下:
江苏省荣军医院,在无锡市惠河路196号院办公室报名;
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在扬州市五台山路2号院办公室报名;
江苏民政康复医院,在南京市福建路20号4楼409室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
①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②填写《江苏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以A4纸打印;
③提供身份证;
④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英语四、六级等级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接受报名的单位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1月11日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由各招聘单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由各报到点通知考生,并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考试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
(二)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试。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合格线50分,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和名次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分别在下列网站上公布,其他考生可凭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在相应的网站上查询。
江苏省荣军医院,在江苏省荣军医院网站(www.wuxihosptial.com)公布;
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院,在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院网站(www.wtsyy.cn)公布;
江苏民政康复医院,在江苏民政康复医院网站(www.cn-sukang.com)公布;
(四)面试按照各招聘单位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面试之前将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有关材料要查看原件。面试办法将通过电话通知等方式告之考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后录取成绩。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最后录取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面试没有竞争的岗位,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总分的60%。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各招聘单位公布笔试成绩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成绩与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公示无异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1、江苏省荣军医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0-85813389
联系人:夏海云
2、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4-87207114;0514-87207254
联系人:陈健葵、赵玉华
3、江苏民政康复医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3427295
联系人:付敏、王瑾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民政厅纪检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3590564
联系人:陆敏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