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
1.演员4名;
2.编导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条件,且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完全一致。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及其它要求(详见《2013年盱眙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附件2),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于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8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到盱眙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人事科(盱眙县东方大道1号)报名。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盱眙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的考生,缴纳笔试费100元/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编导”岗位报名人数须达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若实际缴费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演员”岗位采取初试和面试的方式,“编导”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1.初试
初试内容:才艺及语言表达、仪态仪表等,总分100分。
初试时间:2014年1月11日
初试地点:见《初试准考证》
2.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考试范围、用书不限。
笔试时间:2014年1月12日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演员”岗位,根据参加同岗位初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初试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5倍的,则全部入围面试。
“编导”岗位,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演员”岗位主要测试黄梅戏唱功、唱腔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编导”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三)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演员”岗位按初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考生总成绩;“编导”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体检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3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uaian.gov.cn)、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j.xuyi.gov.cn/)、盱眙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http://www.xywg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未按期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考生与其他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报到。如本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未就业毕业生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待遇按照盱眙县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自谋职业。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县纪委:0517-88288617
县人社局:0517-80910704
县文广新局:0517-83351291
政策咨询电话:0517-80910771,0517-83351266
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盱眙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