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政治合格,思想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2、热爱残疾人事业,有志于从事残疾人服务工作。
3、医疗、假肢装配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 含大学专科)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持有医疗、假肢制作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3年6月9日至6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盐城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盐城市太平路198号308室)。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盐城市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相关从业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⑤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由招聘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职位数与考生数比例达到1:3方可组织笔试工作。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满分各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五)聘用
1、根据报考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结合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残联网站上公示一周。
4、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联 系 人:李育林
联系电话:0515-83061612,83061692。
盐城市残疾
201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