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南通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2013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至1995年1月期间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1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8年1月以后出生)。
(三)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3年1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
(四)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附件:《南通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2013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应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3.报名时间:2013年1月24日09:00~1月26日16:00。
4. 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1月24 日09:00~1月27日16:00。
5. 缴费确认时间:2013年1月24 日09:00~1月28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请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缴纳费用进行缴费确认。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高:170像素;宽:13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负责初审,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4.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对近两年来公开招聘未达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经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可按2:1开考;具体岗位届时另行公告),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南通党建网(dj.nantong.gov.cn)和南通人才网(www.ntrc.gov.cn)公告。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可在网上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3年1月30日09︰00~14︰00。
5.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未通过。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13年2月27日09:00至2月28日16:00登陆南通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59000251 。
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和医疗卫生类岗位增加专业理论考试。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增加专业理论考试的笔试成绩按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占20%,专业理论成绩占80%的比例合成计算。
4.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南通人事考试网、南通党建网和南通人才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交市组织人社部门资格复审。
应聘的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应聘的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2年7月1日后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先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江苏省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教育教学和医疗卫生类的岗位面试工作,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按管理权限,经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在南通人事考试网、南通党建网和南通人才网公告。
体检由市组织人社部门指定医院,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特殊岗位的体检标准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拟聘人员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人事考试网、南通党建网和南通人才网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3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报考教师岗位的师范类毕业生在聘用时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教师岗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如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本《简章》由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59000158、85098548;
考务咨询:0513-59000252;
监督举报:0513-12380、59000126。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