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条件及要求
1、招聘对象: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具体专业要求见附表);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经济、计划生育问题;无行政、刑事处罚记录;三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身体健康;
4、符合各职位规定的其他招聘条件(见附表)。
二、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中国泗洪网、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简章、附表)。
(二)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12月5日—12月14 日工作时间;报名地点:泗洪县长江路1号建设大厦南三楼303室,联系人:孟庆光 联系电话:0527---89889799 0527---89880028
电子邮箱:shxzjjbgs@126.com
报名时需认真填写《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局下属企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以在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下载),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二寸照片2张;
3、工作经历证明。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对资格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面试开考比例为1:2,不足开考比例的取消或降低招聘名额。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分析问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和沟通能力等。面试费100元/人(领取准考证时缴纳)。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四)体检。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如体检、考察均合格,公示无问题,可超计划聘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考察。按照本简章确定的聘用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聘用待遇及管理
公示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聘期一年(含三个月试用期),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类人员同等待遇。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续签聘用合同。
本简章由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9889799 0527---89880028
二O一二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