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招标投标中心工作发展需要,经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面向全县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报考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在职人员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于2012年11月22日—2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到阜宁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报名(阜宁县审计局大楼四楼405室,联系电话:89791628 89791619),并交纳考试费100元。
2、资格审核。按照岗位招聘条件,由县人社部门会同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方可参加统一考试。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须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3、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卷面分数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按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须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思维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评分标准为100分)。招聘职位的面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须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的一律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确定拟招聘对象。面试结束后,以报考者的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报考者的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两位)。依据报考者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按第一学历、学位证书的条件顺序确定人选)。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组织拟招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考察考核。由县人社部门会同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对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因体检、考察考核不合格的,依据报考者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7、公示。对考察考核合格的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被取消招聘资格的,不再替补。
8、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经提请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审批后,由县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和列编手续。
三、聘用待遇
凡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及正式聘用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电话:0515-87238508)。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政策法规,认真遵守人事纪律,参加招聘的考生须遵守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并填写《诚信承诺书》,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五、信息查询
招聘公告及招聘结果的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陆:
中国阜宁(www.funing.gov.cn)
阜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nldbzj.gov.cn)
阜宁县招标投标网(http://www.fnzbb.com/fnztb/)
咨询电话:0515-89791619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宁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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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4-08-06 15:42:44信息来源:【点击: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