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缴?
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根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事业单位人员已基本参加养老保险。截至去年5月底,参保单位近3000家,参保人员11万多。
怎么缴?
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4%
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
“养老制度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人员都要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待遇发放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是一致的。”该人士介绍,对于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缴费基数是上一年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补贴和已经规范后的津补贴;对于事业单位人员,缴费基数是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补贴以及绩效工资。
基金如何管理?
采用个人账户方式
根据《办法》,职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个人缴费实行实账积累。对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根据单位提供的信息采取记账方式,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工作人员退休前,本人职业年金账户的累计储存额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对非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实行实账积累。实账积累形成的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按实际收益计息。
“个人缴费实行实账积累,也就是说,你缴纳的职业年金全部进入看得见摸得着的个人账户。”该人士解释说,而对于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采取记账方式计入账户,这是一种部分的“名义账户”。正因为账户中的这笔钱是记账,而不是实打实打入账户中的“真金白银”,因此这部分职业年金将不参加市场化的投资运营,而是根据记账利率计息,最后在工作人员退休前才记实。
怎么领?
退休后可选择按月领取
《办法》明确,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工作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工作人员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运营。新就业单位已建立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原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随同转移。
此外,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与企业年金有何区别?
具有强制性
“职业年金与企业年金最大的区别在于职业年金具有强制性,而企业年金的建立是企业的自愿行为。”该人士说,其次,在缴费方面,根据我市相关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资金由企业和职工双方按约定的比例共同承担,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12,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6。再次,与职业年金有所不同,企业年金是纯市场化运作的。
记者采访了解到,我市2008年起实施企业年金制度,截至目前,全市约有10万户企业参加养老保险,但只有100多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涉及几万名员工。
据透露,今年省人社厅决定在南京、苏州两地开展扩大企业年金制度覆盖面试点,探索推进企业年金发展的可行措施,为全省推广提供经验。
另据悉,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省人社厅计划于年内启动实施养老金制度并轨改革,我市预计将于今年六七月份出台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贯彻意见。
算一算账
职业年金怎么缴、如何领
如果一名工作人员缴费工资为5000元,按照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计算,他需缴纳职业年金费用为5000×4%=200元,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具体到这名工作人员,需要为他缴纳5000×8%=400元。
60岁退休的工作人员,其对应的计发月数为139。假设其职业年金滚存总额为40万元,如果退休后他选择按照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那么他可以按月领取400000/139=2877.7元。除了基本养老金外,他的职业年金收入每月有2877.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