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在纪律审查中的主渠道作用
纪委信访工作处于反腐倡廉的最前沿、最直接地带。
2015年,昆山市纪委共受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404件次:受理信访件中苏州以上纪检监察机关转来153件次;昆山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其他部门转来信访件39件次;本委自收212件次,占信访总量的52.48%。署名举报155件次,署名举报率为38.37%。404件信访件中,来信286件次,来访5件次,电话举报29件次,网络举报84件次。检举控告类398件,批评建议类1件,业务范围外5件。
作为纪律审查中的主渠道、情报站,信访举报工作如何更好地充当查找问题的“啄木鸟”和维护纪律的“守门员”?昆山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立足发挥“参谋部”“情报部”和“瞭望塔”作用,以省纪委信访工作联系点为抓手,深化“三转”工作,全力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监督执纪问责新要求,更好地服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把脉——信访举报的特点难点在哪里?
群众集中反映的问题在哪里?当前信访的难点又在哪儿?了解到症结点,关注到群众的聚焦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督查,甚至把执纪的关口前移,这种有的放矢很重要。针对近些年来的群众信访举报,昆山市纪委进行了详实的梳理。
他们发现,招投标问题一直是反映的重点。随着国家经济结构的进一步调控,经济增长速度减缓,涉及政府投资项目的也随之减少,各企业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在僧多粥少的情况下,各企业为了能达到入围中标的目的,对政府目前的招标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提出了质疑。个别企业通过信访举报的途径给对手施压,借政府监管之手取消一些不具备条件的对手企业的入围资格,导致反映招投标类信访投诉居高不下。
而在以往的信访举报中,反映农村基层信访举报问题占比居高。其一是反映农村动拆迁问题较多。对于农村动拆迁中不公开、不公平、不合理的信访问题占绝大多数,其中不乏有反映某些“村官”违纪违法行为的,如伪造拆迁房屋面积,套取拆迁款私设小金库等;其二是反映村书记贪污问题较多。为发展村级经济,前些年组织部门鼓励推举“能人”村书记、村主任,部分行政村的书记、主任都有自己的产业,家庭生活条件优于绝大多数村民。信访人常从自己利益出发以“家庭大额财产来源不明”为由,夹带一些道听途说的情况来反映村书记、村主任贪污,希望撤换村干部或给村干部施压以获取个人利益。三是反映“村官”作风问题较多。村干部来自于农村,成长于农村,受农村风俗、习惯的影响,在生活中对自己的思想和要求有所放松,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迎来送往中接受宴请、逢年过节搓麻将等问题还时有存在。
经过梳理,该市纪委还发现,近年来有一种新情况亟待引起重视:在大信访挤出效应的作用下,交织反映利益诉求与举报违纪问题的信访件数量大幅攀升,信访人希望通过举报政府部门不作为、工作人员作风问题的“贴牌”方式,捆绑纪检监察机关介入他们的利益诉求,以达到给有关部门和领导施压的目的,此类信访件牵扯了纪检监察部门大量的精力,客观上导致了信访成案率降低。
还有一类难以解决的信访举报,就是历史遗留问题的重信重访。昆山处于改革发展的最前沿,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多,当年很多探索性工作现在看来也存在着一些瑕疵。举例来说,1998年原县属某集体企业进行转制,在资产处置过程中,该市劳动局与其签订了职工入股出资置换存量资产220万元资金,暂留企业挂账,企业每年上缴9万元管理费;近600万的剥离、挂账总资产今后不论是出租还是出售的转换资金限用于企业退休职工的医疗和福利。但之后,企业擅自处置剥离资产。转制至今,主管部门未能收到企业的转制款及管理费,也未能有效监督剥离资产的出售和使用。从2003年开始,群众就开始围绕企业转制时的资产归属问题夹杂着企业负责人经济问题进行信访举报。虽然该市纪委认为企业存在擅自处置剥离资产问题,主管部门也存在失渎职的问题,但由于法律、政策、利益、人员调动等,后续处理依然难以令各方都满意,以至于信访人13年来一直不断地进行上访。
应对——深研判,严巡查,把工作做严做实
纪委信访部门的监督执纪问责能不能做到位?这离不开一个实字。
昆山市纪委突出四项举措,在每个环节有所侧重。
突出“访”字,强化日常接访。严格按程序接访,细致询问,耐心倾听,细心观察,详细登记,深究问题症结,拓展线索来源。积极开展“四访”活动,向群众宣传依纪依法信访有关规定,倾听群众呼声和诉求,掌握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突出“防”字,强化信访监督。根据群众举报内容的性质、类别、涉及人员等,对信访问题进行分类分析,及时捕捉信访苗头,提前预测信访动态。需通过信访监督督促整改的,及时发出信访监督通知书,提醒相关单位或个人予以整改,从源头上遏制腐败问题发生。对基层党员干部实施诫勉谈话、信访监督谈话,发挥信访监督教育、保护和挽救干部的重要作用。对信访问题突出单位发放信访监督建议书,加强信访监督与党政干部问责联动。
突出“严”字,强化纪律审查。坚持“四个必查”,即对署名举报必查、线索清楚必查、上级下转或领导批示办理的必查、重大集体重复信访必查。同时,针对中央巡视组下转重点信访、疑难信访、典型信访,由领导包案、部门负责,还从基层纪(工)委、纪检组抽调精干力量跟班协助信访室和纪检监察室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确保此类信访问题及时办结。
突出“督”字,强化追责问责。注重信访督办和问责工作,对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问题统一设立督办电子台账,定期开展电话督办或发函督办,对在督办中发现问题的,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对即将到期的,督促相关单位抓紧时间办理;对重点信访问题,着重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对疑难复杂信访,定期与责任单位会商研究,协调有关部门配合解决,促进信访问题及时、及早解决。同时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办理举报事项态度不积极、不认真的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等行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该市纪委加强研判和筛选的力度。坚持实行纪检监察信访情况季度分析制度,对每季度信访中反映的问题进行综合研判,归纳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对信访件调查结果的深度剖析,发现制度、监管、流程等方面的薄弱点,引导各基层单位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防范廉政风险重复出现,切实服务基层有效开展风险防控工作。
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基础上,该市纪委积极推行巡查巡察制度,定期筛选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性质严重、可查性强的信访举报件,重点向下级交办,限时办结。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下转件跟踪督查暂行办法》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意见,采取全程跟踪、专人督办、个案督办等办法,掌握底数、把握重点和难点、动态核对、全程指导,确保质量。同时积极向巡查工作组提供有价值的信访信息,特别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薄弱方面、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群众身边的热点难点等问题,让巡查工作组在巡查问题时有的放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