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安市2016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规定,报考选调生兼报大学生村官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入围选调生考察但未入选的,经征求本人意见且同意后,直接列为体检人员;入围选调生面试但未进入考察的,由市选聘办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聘,经征求本人意见且同意后,确定报考选调生兼报大学生村官拟进行资格复审和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请入围人员于6月22日(星期三)参加体检(详见附件2、3),并于体检当天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已签约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注:以上材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详见附件4)。
4、所在学校出具的《江苏省淮安市2016年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推荐表》(详见附件5),内容由考生所在学校填写并加盖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印章。推荐表经校方密封加盖封印后,由考生自带。
附件:
附件3:既往病史情况表.doc
附件4:党员身份证明(式样).doc
淮安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
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