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事考试网快讯:高邮市人防工程管理站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高邮市户籍(或居住地在高邮);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所录用人员由高邮市爱心劳务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派遣到市人防工程管理站工作。
1、财务岗位1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会计上岗证,财务初级证书。
2、工程岗位1名。要求:土建类本科以上。
3、指挥通信岗位1名。要求:指挥通信专业、计算机信息专业大专以上;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方式报名。报名者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6年9月20日--2016年9月2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高邮市人力资源市场(市文游中路88号)。
咨询电话:0514-84613609。
4、注意事项:考生须对报名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别占60%、40%。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不指定参考用书。考生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准时参加笔试,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进入面试程序,如有入围最后一名考生考分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2016年9月28日上午9:00-10:30。
面试时间:2016年10月4日上午9:00点开始。
笔试、面试地点:高邮市人力资源市场。
(三)、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时间: 另行通知。
(四)、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爱心劳务中心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有异议的,由市人防工程管理站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聘用。
(五)、待遇
聘用待遇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水平,缴纳5险1金。
高邮市人力资源市场
高邮市人防工程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