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辅导员岗位硕士研究生必须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20日16: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者进入91job智慧就业平台(http://www.91job.gov.cn/)信息浏览页面,登录“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区(点击进入:http://221.226.2.187:8081/sydwzk/)”,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结果。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9:00至10月20日20:00,
2.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方能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复审现场领取《准考证》。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6年10月21日上午9:00至10月21日下午2:00;
资格复审地点: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仙林校区行政楼301会议室
复审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还);
(3)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外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还);
(4)《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空白表格见附件2);
(5)本职位招聘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须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且保证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4.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学校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时间及形式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初定在2016年10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二)考试形式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别按40%、60%比例计入总成绩。
2.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以及其应用能力等,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将在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niit.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3.面试:笔试后根据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按照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由面试考官进行专业知识及相关能力的问题问答,考查学业成绩及科研成果,测试应聘者的知识结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时间地点将电话或邮件通知考生本人。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五、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考核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人员参加体检。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方可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详见:江苏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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