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身心健康;
4.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护理专业毕业生;
5. 大专(三年制)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流程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扬州大学公开招聘系统(http://139.129.47.162:8045/login/login.html)。
1. 报名、材料上传(2017年2月18日8:00—2017年3月5日18:00)。
2. 资格初审(2017年2月18日8:00—2017年3月7日18:00)。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两天内可到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 通过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 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需在2017年3月10日前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在网上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填写的信息应与相关证书、证明一致。照片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附件应上传身份证正面照,奖学金证书、荣誉证书、就业推荐表、最高学历成绩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等级证书或425分及以上成绩报告单、获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PDF或JPG格式)须在“其他附件”上传。医院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 凡所学专业为护理专业助产方向的,在填写所学专业时须注明“助产方向”字样。
3.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方式“一人一号”、准确畅通,以便医院通知联系,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 非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②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 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注意事项
(一)考试方式
应聘人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考试。
1. 笔试:时间初定2017年3月11日上午9时(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笔试内容从招聘岗位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等方面进行考查,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医院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范围内,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含同分并列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站、扬州大学公开招聘系统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进行查询。
2. 面试和技能操作考试:时间初定2017年3月12日(具体时间以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站、扬州大学公开招聘系统进行公布的通知为准)。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等。
3. 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技能操作成绩×20%。
(二)注意事项
1. 考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并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人事招聘板块)网上公告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笔试和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操作考试时须自备工作服等。应聘人员考试过程中须遵守相关考试规定,服从管理。
2. 面试前,医院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①《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②奖学金证书、荣誉证书、最高学历成绩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等级证书或425分及以上成绩报告单。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未通过不能参加面试(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出示《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须在签订就业协议时提供原件)。
四、体检、聘用
1.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身份证号、招聘考试成绩等。
4.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医院与其签订三方协议。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参加体检。到医院入职报到时(2017年7月31日前),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考试不合格者医院有权取消三方协议。
5. 拟聘用人员入职报到并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医院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6. 本次招聘人员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受聘期间参照在编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五、招聘政策咨询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4-82981199-80408/80409
联系人:丁老师、史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4-82981199-80406
联系人:韩老师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