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桂人社发[2011]30号和桂人社函[2011]6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考生笔试成绩和招考职位情况,经研究确定,划定2011年梧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总成绩为80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5 分,专业科目笔试不划定合格分数线。划定2011年梧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总成绩为90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0 分。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其中,进行专业笔试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笔试成绩。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时,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梧州市市直和各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工作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参照上述标准划定。
进入面试人选名单于6月10日前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梧州子站、广西选调生网、梧州市人才网站和招录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政务信息公示栏上公布。
有关考试录用面试事项,待上级批复我市面试方案后另行公布。
中共梧州市委组织部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2011年梧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09 11:55:42信息来源:【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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