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普惠水务服务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在江苏省注册成立,原身宿迁市普惠供水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宿迁市普惠水务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主营水利水电工程维修养护、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园林绿化施工养护等。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表
序号 |
岗位 |
人数(名) |
专业及学历要求 |
岗位要求 |
备注 |
1 |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
1 |
水利工程、建筑工程类专业,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有五年水利水电工程现场管理工作经验,有助工及以上职称,五大员资格证,熟悉相关建筑标准及规范要求,熟悉CAD操作,熟练掌握预算、决算及招投标文件的流程。 |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三)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0日后出生),水利工程、建筑工程类专业,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五年水利水电工程现场管理工作经验,有助工及以上职称,五大员资格证,熟悉相关建筑标准及规范要求,熟悉CAD操作,熟练掌握预算、决算及招投标文件的流程。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3)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4)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5)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简章、报名和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简章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城在线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简章等)。
(二)报名和初审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7日-1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联系电话:宿城区水务工程管理中心(宿城区思虞路2号316房间)联系人:倪静枝,电话:15850923350,0527-88882298。
3、报名方式:报名者按要求如实填写《宿迁市普惠水务服务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验证明、2张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照。不得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由宿迁市普惠水务服务有限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要按岗位表提供证明材料,工作经验要有原单位证明。通过资格审核确认后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的视同放弃考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2月1日 9:00-17:30。
(三)考试
1、经资格审核后,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组织面试。
2、面试内容: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等。面试由区水务局、普惠水务有限公司联合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出现同分,同分者加试一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2019年2月2日上午09:00-11:00
4、面试地点:宿城区水务工程管理中心3楼会议室
(四)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水务局和普惠水务有限公司组织考察。考察结束前,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宿城在线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与普惠水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新聘用人员在普惠水务有限公司服务期限不少于2年。待遇分别参照宿城区同类国有企业中层岗位和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宿迁市普惠水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8882298(宿迁普惠水务服有限公司)
0527—82960213(宿城区水务局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527—82960868(宿城区水务局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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