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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干部队伍结构,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面向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30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2019年启东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二)》。
一、选调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测试、平等竞争、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本市实施公务员法管理机关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爱岗敬业。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工作能力。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指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及年龄计算截止到本简章发布之日)。
4.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截止报名之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1)尚在试用期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的;(5)其他有关规定不宜报考的。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公开报名。本人如实填写《启东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所有岗位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选调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加盖任职单位印章)、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由所在单位查询档案后出具证明)。
2.资格审查。由启东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启东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依据本简章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时间:2019年4月16日至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得报名。
4.报名地点:启东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世纪大道1288号,市行政中心主楼11层1121室)。
(二)综合测试
测试由适岗评价、笔试、面试三部分组成,由启东市委组织部和启东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根据适岗评价和笔试得分按6:4的比例折算出综合成绩,再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算得出总分(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工作经历、工作成果、考核奖惩等方面考察报名人员能岗相适度,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其中岗位16需加试文字能力。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查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保留两位小数。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分从高到低以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成绩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分者)。
考生主动放弃的,在同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确定拟选调人选
组织考察。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提出拟选调意见。
确定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启东市委组织部和启东市人社局根据考察情况,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
(四)公示与调动
对拟选调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选,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应的调动手续,不胜任者回原单位工作。
四、组织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由启东市委组织部和启东市人社局组织,用人单位配合。对以权谋私、违纪违规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80790816(启东市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68218035(启东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本简章由启东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5日
· 附件: 2019年启东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二)
· 附件: 启东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