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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苏州高新区通安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将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共25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5日以后出生);
3.具有苏州高新区户籍;
4.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基层工作;
5.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6.有较强的苏州地方方言沟通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形式。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5日至5月10日9:00-16:30。
3.报名地点:苏州高新区通安镇通浒路88号通安镇人民政府党群办公室(417室)。
4.报名审查:报考人员需本人或委托他人到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学历信息、工作经历(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及其他相关证件。
5.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材料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申论),不指定复习教材。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2.笔试、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设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
3.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政审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分数高者)。
2.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资格审查。
4.因考生体检、资格审查不合格以及因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2.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通安镇村(社区)工作人员的标准,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待遇。
五、其他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则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自负。应聘人员一旦被聘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党群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6071567,监督电话:66063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