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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补充招聘教师2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7 09:27:16信息来源:点击:


江苏人事考试网:865198351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编外代课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根据《2019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因部分考生放弃,现将雨花台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和《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吴办发〔2011〕34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决定公开补充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2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的毕业生,户籍、生源地均不限。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7月26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报考岗位(见附件)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关注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从底部菜单栏“教师招聘”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照片要求:近期2寸电子免冠证件照,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7月26日上午9:00到7月27日下午16: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时间:2019年7月27日到7月2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地点:吴江中专(吴江区松陵镇松陵大道1200号)。

(三)现场资格审核程序

1.报名者信息确认:报名者须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资格审核表,核对信息并签字确认。

2.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者须携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先接受资格初审,通过后再接受资格复核。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上交的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

(1)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核表(报名系统打印)。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3)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供)。

(4)本科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研究生阶段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应届毕业生提供)。

第(2)~(5)项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由报名者自行准备,复印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留存。

3.2019届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关学位,否则视为不具有报考资格条件。

4.归国留学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外,还应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名者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在任一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报考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报名者对审核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在现场报名点对应时间内向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招聘主管部门对资格审核异议当场处理。

7.现场确认时需报名者本人到现场报名。如本人确有困难不能到现场确认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者另须出示代办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8.除简章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报考资格条件须在2019年7月27日前符合。

9.复核通过后,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7月31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四)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和补报名

本次招聘岗位设定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由区教育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将由区教育主管部门通知,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09:00—15:00。

四、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考生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按占比50%计)+面试(按占比50%计)。招聘考试总分保留2位小数。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为2019年8月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wj.gov.cn/)“公告公示”栏目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结果。

(二)面试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考生根据相应学科及相关专业的教材进行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把握学科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随后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wj.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考核、公示

进入体检的考生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名单公布在面试点,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进行,体检未尽事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由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统一组织实施考核(政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合格后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wj.gov.cn/)“文化教育”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录用及管理

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由吴江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应聘人员按照招聘考试总成绩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选岗确认工作单位,发放《录用通知书》,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录用通知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录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约定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为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七、其他说明

本次公开招聘录用人员必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已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除外),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参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3981968,工作举报电话:63950942,政策咨询电话:0512-63981951、63981953、63981971 。

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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