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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工作发展需要,扬州市妇女联合会所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
3.有较强的沟通与协调能力,勤于思考,善于学习,爱岗敬业,有责任感,吃苦耐劳,重团队精神,工作耐心细致,能够适应适度加班加点的工作要求;
4.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5.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具体要求
1.招聘岗位:妇女儿童公益活动策划、组织与实施。
招聘职数:1名。
岗位职责:负责妇女儿童公益活动的策划、组织与实施,负责活动前期与相关单位的沟通与联络、活动人员报名;活动过程中人员管理、活动开展;活动后期宣传推广、数据统计、档案整理等。
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有突出工作业绩者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善于策划组织活动,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强,能熟练操作电脑;师范类、教育学、心理学以及有艺术特长,有教师资格证书,有从事教育培训、妇女活动、亲子活动等工作经历者优先。
2.招聘岗位:声乐教师。
招聘职数:1名。
岗位职责:进行女性、儿童声乐教学,组织开展合唱团培训以及其他妇女儿童公益活动。
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声乐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有声乐专业资质证书及专业相关获奖者优先。
三、报名办法及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0日下午2:00至2019年8月26日下午5:00。
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yzfnethdzx@126.com。报名成功后,将以短信或电话通知参加资格审核的应聘者。
(二)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2019年8月29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审核地点: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四号楼四楼办公区。
审核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作放弃。
(三)初试
报名和资格审核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测试,形式为笔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复试
复试采用面试方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复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在体检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缺额在复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妇儿中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待遇
招聘人员均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并享受相应待遇。
五、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和报名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专业按毕业证书标注确定,第二专业(辅修专业)认定以教育部学生信息网查实的名称为准。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江苏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若有变动以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0514)80831355
纪检监督电话:(0514)87865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