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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9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初级职称人员年龄一般在30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之后出生),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日之后出生),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9月1日之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高级护理、涉外护理、助产专业。
4、具有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或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有政策规定或聘用合同(协议)明确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得解聘(离开)的人员,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相应的岗位。如个人隐瞒有关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如在聘用后查实,将予以清退。
5、截至2019年9月5日我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岗的合同制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6日至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委(睢河北路和永昶路交叉口)三楼人事教育科(A321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须按照岗位条件和要求报名应聘,每人只可报考一个岗位,要如实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职称等证明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
(1) 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2) 毕业(学位)证书(包括第一学历及继续教育学历);
(3)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打印);
(4) 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
(5) 《睢宁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2019年第二批)报名表》;
(6) 一寸免冠照片4张;
(7) 2019年应届未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除报名表和照片外,其他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和考试
报名审核人员根据本方案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1、考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满分各为100分。专业理论考试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专业理论、技能操作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专业理论考试后划定合格分数线,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技能操作考试人员。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专业理论成绩×50%+技能操作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 聘用
1、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进行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考核确定,但不得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3、聘用人员属于合同制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不占用、不增加单位编制。
4、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以专业理论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5、拟聘用人员应服从统一分配,并于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有关手续、调入档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6、无法提供护士资格证或者护士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不予录用。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聘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将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0516-80381110(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体办)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0516-80381002(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教育科)
七、本公告由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