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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进一步加强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医院持续快速发展,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是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建筑面积近3万平方米,目前医院开设床位300张,年门诊量约45万人次,日均各类手术20余台。医院成立了鼓楼医院消化科分中心、老年病防治研究中心、糖尿病防治中心、骨科中心、心血管病医院分中心、体检中心、血液净化中心等,是东南大学医学院教学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合作医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医院、南京中医药大学国际针灸培训基地。老年科、内分泌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普外科、骨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放射科为南京市医学重点专科。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http://glj.nanjing.gov.cn/)和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网)(www.njszxyy.com/ )网站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等详见《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2019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再适当放宽;本次招聘中,关于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是2019年9月30日。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报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不能现场报名者可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 2795719080@qq.com。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
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51号,台城健身中心综合馆集中办公区内人事科。咨询及联系电话见《岗位信息表》。
4、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时请携带:
(1)《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及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各项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2张二寸照片。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将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人员,初审通过后于综合考评前现场审查报名材料原件。
资格审查结果由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电话通知本人,审查通过者进入综合考评,进入考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网站上公布。综合考评具体时间、地点以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电话通知为准,请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综合考评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进行。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批准后的考评方案,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科研能力、学术成果以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综合评定。
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评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网站发布,并由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电话通知本人。
(四)体检、考察
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在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考评成绩相同的,采用加试的办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五)公示、聘用
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根据综合考评、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和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综合考评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六、咨询监督
1、招聘咨询:
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人事科:025-68781601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成贤街116号,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
邮政编码:210018 联系人:刘涓 董杨
2、监督电话:
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教处(审计处):025-83639225
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监察室:025-68781677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负责解释。
1、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2019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