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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健康滨海”建设,加大人才招聘力度,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聘办法》,结合我县医疗卫生实际,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赴高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卫技类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77名(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
2020年毕业的卫技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2020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站及相关医学院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委组织相关单位赴各医学院校进行现场招聘,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现场报名。现已确定的校园招聘高校包括省内的南京医科大学、苏州大学、南通大学、徐州医科大学、江苏大学;东北的哈尔滨医科大学、齐齐哈尔医学院、牡丹江医学院等;华东的上海大学、安徽医科大学、皖南医学院、济宁医学院及中西部地区的医学院校。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待确定后在各高校网站或校园内适时发布。
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及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1.考试方式: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共同组织实施,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面试内容均为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3.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根据考试结果签订就业协议。
(四)体检
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招聘资格取消,签订协议失效。
(五)聘用
所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站(
拟聘用人员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个人档案寄送至滨海县卫健委组织人事科(地址:江苏省滨海县港城路3号)或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滨海县人民中路170号)。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不予聘用。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和卫生行业执业准入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2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由用人单位解聘。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县纪委第十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0515-80866010。
本公告由滨海县人社局、滨海县卫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5-84198277,0515-8919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