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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和《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经研究,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赴高校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紧缺人才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赴高等医学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anyun.gov.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四)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表》。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六)资格条件中的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详见《岗位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不得提前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灌云县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灌云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硕士研究生,国家“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高等院校及相应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年享受5000元租房补贴或每人享受8万元购房补贴,并且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政府津贴。
四、招聘安排
本次招聘按顺序分两站进行:
第一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第二站:滨州医学院
所有岗位即日起接受报名。
第一站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暂停报名,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岗位报名情况,按公开招聘相关要求确定拟招聘人数并组织考试。第一站招聘后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
每站的拟招聘岗位情况和招聘后岗位空余情况将及时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在资格复审当天相应的时段内同时接受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填写《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赴高等医学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b1976@126.com,标题为:“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姓名”,请以规范格式填写报名信息并发送电子邮件。邮件接收成功后将于两天之内回复确认。
咨询电话:0518-88986555,13812439933(孙老师)。
(二)资格复审
1.时间及地点
第一站时间:2020年1月6日上午8:30-11:30
地点: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江苏省连云港市春晖路88号)
第二站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将根据第一站招聘情况(若第一站已完成招聘计划,将不再组织第二站招聘)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
2.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3)近期同底免冠一吋彩色照片3张;
(4)各层次的学历和学位证书(2020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原则上核减或核销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相关信息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
3.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成绩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应变、处理问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在指定地点与指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四)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七、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同分,按笔试成绩排序,仍然同分的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对需取得执业资质的岗位,两年内未获得执业资格取消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十、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二)发布公告均通过网站进行,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公示信息并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便于招聘单位及时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灌云县纪委监察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518-88831256,0518-88986000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