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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盐城市应急管理局现面向全市县(市、区)级及以下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公开遴选5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现为机关中已进行登记且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人员;
参公人员报考的,还应具备苏人社发〔2016〕428号通知规定的交流条件。
4.现职级为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含相当职级层次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应学位;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以后出生);
7.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1月);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省级以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设区市直属事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盐城市应急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亲属关系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选调生、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5年(含试用期),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人员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月2月10日到2020年2月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盐城市应急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市级机关盐马路办公区盐马路246号701室)。联系人:征志付,联系电话:0515-86664701。
(二)报名者需提交的材料
①《盐城市应急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2),报名登记表请到盐城市应急管理局网站(http://ajj.yancheng.gov.cn)下载;
②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
③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④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⑤工作经历证明;
⑥年度考核结果及相关任职证明;
⑦编制性质证明;
⑧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单位对报考人员个人材料进行审核并盖章,并对所出具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⑨县(市、区)委组织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在规定时间内,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书以及其他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三)资格审查
对所有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通知其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人数与公开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5﹕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遴选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遴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职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遴选总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办法计算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遴选总成绩按遴选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遴选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察情况,盐城市应急管理局党组集体研究,按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遴选人员及工作岗位,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遴选人员名单在盐城市应急管理局网站(http://ajj.yanche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公开遴选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第十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录用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的处理。
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所列情形的,一律实行回避。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盐城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公开遴选监督电话:0515-8050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