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港核心港区投资有限公司是高港区人民政府出资的国有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4名,其中:财务主管2名,财务人员2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5.有较好的组织协调、人际交往、团队合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6.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3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8.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者可放宽至42周岁;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人员岗位特别条件
1.财务主管岗位,必须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财务人员岗位应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
2.毕业于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者优先;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如下资料:
(1)《江苏泰州港核心港区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5)所获荣誉、专业相关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邮箱:893344256@qq.com
3.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0年2月17日-2020年2月28日。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招聘要求,对照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人员待初审合格后,在面试前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凡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信息和证件(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四、招聘
招聘方式包括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两部分内容。如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超过30人,则视情增加笔试内容。
(一)面试
应聘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用面对面的交流方式进行。
(二)经历业绩评价
对应聘人员的学习教育经历、工作任职经历、工作业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面试成绩×80%+经历业绩评价得分×20%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六、考察
采取一定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江苏泰州港核心港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约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留用。
(三)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须在报到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八、相关待遇
工资待遇面议。
九、本简章由江苏泰州港核心港区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7851785866,监督电话:0523-89661052 。
附:江苏泰州港核心港区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