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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园区专业招商力量,树立在招商引资一线锻炼培养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鲜明导向,经研究,现面向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园区专业招商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计划选调专业招商人员10名,其中经济开发区4名,运河宿迁港6名。
二、选调范围
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全拨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全区各中小学在编教职工)。
三、选调条件
1.热爱招商引资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交流能力,能按要求定期在外开展招商活动。
2.年龄35周岁左右,科级干部有招商工作经历或资源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纺织、材料工程、机械工程、电子工程、光电、物流、外语(英语、韩语、德语)等相关专业优先。
四、选调程序
1.发布选调公告。
2.报名审核。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下载填写《宿城区公开选调园区专业招商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至scqgbk@163.com。
报名时间:2020年2月25日-2月27日下午5:30
联系电话:82960192
3.面谈。组织部会经济开发区、运河宿迁港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集体研究。根据面谈、干部日常考核以及岗位匹配情况,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及岗位。
五、其他事项
1.选调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实绩明显或表现突出、能够胜任专业招商工作的人员,随时办理调入手续,及时予以提拔使用。1年期满后,对虽无招商实绩,但有热情、表现较好人员,试用期可延长1年。2年内无招商实绩、不能胜任专业招商岗位的回原单位工作。专业招商试用期间,选调人员人事关系、工资渠道保持不变,党组织关系转至园区。
2.专业招商期间,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运河宿迁港管委会对选调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经济开发区招商局、运河宿迁港招商服务局正式人员标准兑现有关经济待遇。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