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吃苦耐劳精神;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工作分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六个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由中共大丰市委组织部组织。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15日至2012年8月16日。
2、报名地点:大丰市行政中心223室(大华东路1号,市奥体中心南侧)。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同底版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资格审查:报名者持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经资格初步审查后,如实填写《大丰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经查实后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报名缴费:100元/人。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1)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不足1:3,取消该岗位招考;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范围参考《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教材2012年新大纲》(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大丰市委组织部和大丰市委农工办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考试总成 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大丰市委组织部和大丰市委农工办商定后,依次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大丰市委组织部和大丰市委农工办同意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报有关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不得报考其它单位。试用期满,经大丰市委农工办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
五、联系方式
中共大丰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515-83818538
中共大丰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515-83818447
中 共 大 丰 市 委 组 织 部
中共大丰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