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海内外热爱招商事业的人士
二、招聘职位
高新区、开发区海外招商人员各6名,主要工作地点:韩国、日本、台湾或上海。
三、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有一定的吃苦精神;
2、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会讲流利的普通话;能熟练使用一种外语(英、日、韩、德等)交流;
3、会使用现代办公、通讯设备,能适应长期出差;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至1994年1月1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品貌端正,身体健康。有博士学位的可不受年龄限制;有特殊专业招商能力或曾有过较大招商实绩的可不受年龄和学历限制。
5、有敏捷的思维和应变能力,有较强的社会交往能力;有一定的海内外招商人脉关系。
另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考虑:
1、有三年以上招商工作经验的;
2、有博士学位或海外留学归国硕士学位的;
3、有特殊专业招商能力或曾有过较大招商实绩的。
四、工作职责和任务
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每人必须完成外资到账任务1000万美元;在完成外资到账50%的基础上,招引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大型央企、国企、上市企业的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注册1亿元以上的可抵算外资任务。第二年以后,由海安高新区、开发区根据招商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下达招商任务。
五、选聘程序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2012年7月23日——7月26日(8:30-12:00;14:30-18:00)
报名地点:1.海安高新区办公室(海安县海安镇花园大道66号);2.海安开发区组织人事局(海安开发区迎宾路199号路四楼)。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提供本人工作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两张。可先行通过网络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HALSKL @163.com(海安高新区);88922671@163.com(海安开发区) ,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材料原件送审。邮件主题注明应聘人员姓名。
2、资格审查和筛选。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应对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后果自负)。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须达到3:1的比例,如达不到则相应核减招聘名额。
3、面试。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委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专业招商能力、外语交流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符合优先条件的可适度加分),按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入围者的现实表现。
5、体检。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招聘人员集中体检,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6、公示。经组织考察、体检合格者(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替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7、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合同。
六、政策待遇及考核奖惩
1、报考人员聘用后原为公务员、事业人员的性质及工资制度不变;社会人员参照在编事业人员核定工资,列入编外管理。
1、报考人员聘用后原为公务员、事业人员的性质及工资制度不变;社会人员参照在编事业人员核定工资,列入编外管理。
2、试用期间,每人每月另外发放2000元招商出差及通联补助费;
3、赴海外招商等费用实行申报制,按实报支。
4、所聘用人员引进外资新上项目按注册资本到账额的2‰给予奖励;引进市外民资项目的按注册资本到账额的1‰给予奖励。大项目按海安高新区、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考核文件奖励,奖励不重复。
5、表现和实绩优秀者可优先提拔使用。具体依照海安高新区、开发区相关文件执行。
6、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考核合格予以聘用,首次聘期为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聘用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苏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海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8783940 (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0513-88922671 (海安经济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