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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案管文员16名,分别为市局案管文员2名;胥浦派出所案管文员2名;真州、城北、新城、十二圩、新集、矿区、马集、枣林湾、月塘、刘集、陈集、大仪派出所案管文员各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录人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公安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
3、性别不限(男性优先),3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
5、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6、掌握法律、计算机基本知识,能熟练使用office等计算机办公软件,有较强的语言文字归纳总结、图表汇总分析能力;
7、爱岗敬业,保密意识强,可以上夜班。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1日 - 2020年6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仪征市公安局法制大队
报名方式: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如实填写《仪征市公安局案管中心辅助用工人员招聘报名表》。
2、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测试法律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三、聘用及待遇
政审合格的,予以聘用。案管文员的工资为基本工资(不低于全市最低标准)、警龄工资、加班工资、绩效考核工资,其中全日制本科法律专业人员享受专业技能津贴。试用期2个月,服务年限不得少于2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为正式聘用,依法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个人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345057。
本简章由仪征市公安局法制大队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警官13773493567; 顾警官1516183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