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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委托区人力资源市场招考录用社会化用工76名,从事环境保洁、门诊导医、院内安保等相关工作,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进行适岗能力测试,择优录用。
二、招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它纪律处分;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踏实,身体健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门诊导医需有医学教育背景。
2.具有金坛户籍或在金坛居住满5年及以上。
3.环境保洁、院内安保人员要求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门诊导医要求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4.环境保洁、院内安保人员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75年7月及以后出生);门诊导医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及以后出生)。
三、招考岗位及人数
岗位代码 |
用工单位 |
岗位 名称 |
专业要求 |
人数 |
备注 |
01 |
金坛区人民医院 |
保洁 |
不限 |
54 |
适合女性 |
02 |
金坛区人民医院 |
保安 |
不限 |
3 |
适合男性 |
03 |
金坛区人民医院 |
导医 |
医学相关类 |
14 |
适合女性 |
04 |
金坛区人民医院 |
电梯工 |
不限 |
5 |
适合女性 高中及以上学历 |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与咨询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2020年7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金坛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窗口(金坛大道150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非金坛户籍人员需携带暂住证,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表见附件。
(二)面试
报名者经简历筛选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面试:按不大于该岗位计划招录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采用适岗能力测试的方式,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成绩高低,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的应聘者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事业单位招工体检标准执行。若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五)录用
1.新录用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交纳五险,试用期3个月;
2.福利待遇按金坛区人民医院用工标准执行。
七、咨询电话: 8282936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