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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护理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我院决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护理人员40名(编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护理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通过资格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100元。
①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7月20日09:00-7月23日16:00;
② 资格初审时间:7月20日09:00-7月24日12:00;
③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7月20日-7月24日,每天9∶00-12∶00,14∶00-16∶00;
④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7月20日09:00-7月24日18:00;
⑤ 网上缴费时间:7月20日09:00-7月25日12:00;
⑥ 报名缴费成功后应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改报时间:7月28日09:00-14:00;
⑦ 改报考生资格审核时间:7月28日09:00-18:00。
2、网上确认
①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的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不可再更改报名信息及报名岗位。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0年7月24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栏内获取。
②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5日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联系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25-52616712。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考核前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笔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江苏卫生人才网(www.jswsrc.com.cn)上公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7月28日09:00-14: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每张岗位表中分别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1、笔试工作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省卫生计生委人才服务中心具体实施。笔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备注:《2020年省卫生健康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一》中无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江苏省口腔医院)护士招聘信息,请考生直接在报名系统中选择“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江苏省口腔医院)”即可)
2、笔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10日在江苏卫生人才网(www.jswsrc.com.cn)及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给予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笔试地点:南京、苏州、南通、徐州四市设有考点,应聘人员在报名时任选一地点参加笔试。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的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个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www.jswsrc.com.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
5、面试资格审核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应聘人员提供):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简历等。若面试审核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报考单位将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6、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按照我院自行制定的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办法执行。考核时间、地点和办法将通过张贴告示及本单位网站等方式告之应聘人员。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我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等。
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69593160 联系人:史老师、丁老师、马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69593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