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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为进一步充实掘港街道农村干部队伍,提高为农服务水平,现决定采用村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招聘村干部,现将有关招聘事项明确如下:
一、招聘人数
此次村干部共招聘12名(男性6名,女性6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有志于从事农村工作,能够全职从事为农服务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组织协调和开拓创新能力。
2. 有志于从事农村基层工作,不怕吃苦,敢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后出生,18周岁以上),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其中35周岁以上的女性需缴纳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并确保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满足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
4. 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 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6. 报名对象需为本街道户籍或常住本街道。
7.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8. 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村劳保协管员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2. 在公安部门有过不良记录的人员;
3. 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岗位待遇
1. 根据村干部待遇按月发放基本报酬,按相关要求缴纳保险;年终根据工作考核情况发放考核报酬,其他待遇按政府统一规定执行。
2. 食宿自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常住证明)、有效学历证书(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两年以上养老保险明细、退伍证、党员身份证明(党组织关系非隶属于掘港街道党工委的须提供)等相关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免冠两寸照片1张。
2. 报名时间:2020年9月8日—2020年9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掘港街道(掘港镇日晖东路3号)二楼党建办。报名咨询电话:0513-88158058。
3. 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按1∶3比例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录人数。笔试主要考查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总分为100分,根据实际试题难易程度设定合格线。
笔试加分:中共党员加2分,退伍军人加2分,加分不超过3分。
(三)面试
笔试合格人员即可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岗位认知、综合分析、人际关系、事情处理、口头表达、应变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政审)
按照总成绩(笔试分数占比30%、面试分数占比70%)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政审)。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农业、纪工委、党建办相关人员组成)负责,侧重了解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经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求报考者提供由报考对象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证明等。
考察(政审)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由街道统一组织,费用自理。
如有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人员,根据成绩在相应程序阶段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掘港街道及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人员进入试用阶段。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根据村干部基本待遇按月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组织聘用,由街道统一分配至各村。
五、纪律监督
招聘录用工作按照“自愿、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纪工委负责对整个招录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和招聘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者参与弄虚作假的,按照党纪政纪处理。
监督电话:0513-84162598。
六、附则
本简章由掘港街道党群和社会事业工作局负责解释。
如东县掘港街道办事处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