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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村卫生室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满足我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受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愿意扎根经开区农村并为当地群众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等。
3、男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全职日中专及以上学历,学历需经教育部门认可并能参加相应执业资格考试。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8)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过从医执照。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宣传统战部、人力资源公司共同组织,严格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sqkfq.com/)、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14日—9月16日(9:00—18:00),中午不休息。
3、报名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淮海技师学院西侧)。报名电话:0527-84333305。
4、报名需提供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可现场填写;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二寸彩色照片2张;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6、考试费用:通过资格审查后,收取考试费用100元/人。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凡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登记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本人承担。
7、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8、领取笔试准考证
2020年9月18日,9:00—18:00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领取(中午不休息)。
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在本次招聘中的身份识别证件,在后续各环节中均需要使用,请考生妥善保存。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9月19日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公共卫生知识和医学基础相关知识。
笔试成绩公布方式:考生通过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前,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司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
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明(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工作经历认定证明;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二寸彩色照片2张;以及本简章、《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原则上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加分:获得临床、公卫、中医等类别执业医师的加5分,获得获得临床、公卫、中医等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加2分。具有两个或以上加分项的,按最高加分项计算,不重复计算。
总成绩=笔试分×60%+面试分×40%+加分。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经开区组织宣传统战部和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20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合格人员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示3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考察公示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被聘用人员与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暂未取得相应资格职称的人员在合同期内仍未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的,合同到期后不再续聘。
在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应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原则上递补一次。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八)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乡村医生同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简章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0527-88859079
政策咨询电话: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0527-88859706
报名咨询电话: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0527-84333308
附件:报名登记表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