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
2.1985年12月至2002年11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1980年12月至2002年11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1975年12月至2002年11月期间出生。
3.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江苏省如东县部分医疗卫生单位赴南通大学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16:00。
(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报名采取邮箱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时报考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2020年江苏省如东县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及本人苏康码(支付宝)截图和行程码(微信)截图以电子文档形式打包发送到邮箱:RSK84517004@163.com,邮件主题为:2020年应聘+姓名+岗位。由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将资格初审情况及时反馈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16:00。审查通过后,由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2021年1月2日9:00-11:30南通大学启秀校区(南通大学医学院)主教学楼如东招聘展位。
资格复审由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2张,到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当场向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如东人才网(www.rdrc.com.cn)上公示。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nantong.gov.cn)、如东人才网(www.rdrc.com.cn)上进行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由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报考人员重新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及地点:2021年1月2日11:30-12:00,南通大学启秀校区(南通大学医学院)如东招聘展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报考研究生岗位(“A”类岗位)的考生只进行面试。
(一)笔试
1.对象:报考“B”类岗位且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2.内容:学科专业知识,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3.时间和地点:笔试于2021年1月2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于阅卷结束后电话通知考生,并在如东人才网公布。
(二)面试
1.对象:报考“A”类岗位且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报考“B”类岗位的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参加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能力等。
4.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
报考“A”类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A”类岗位总成绩同分的,则进行加试,取加试高分者;“B”类岗位总成绩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总成绩、面试均同分的,则进行加试,取加试高分者),并在如东人才网公示。体检由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东人才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报送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8月底前办结,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时,从该专业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A”类岗位总成绩同分的,则进行加试,取加试高分者;“B”类岗位总成绩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总成绩、面试均同分的,则进行加试,取加试高分者),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4.报考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符合本公告有关规定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报考护师岗位的人员,聘用前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68508066
纪律监督:0513-68508011
附件:
1.2020年江苏省如东县部分医疗卫生单位赴南通大学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简介表
2.2020年江苏省如东县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表
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news.rdrc.com.cn/content.aspx?id=593455916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