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20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8月9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
南通创新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崇川区崇州大道60号紫琅科技城6号楼219室)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咨询电话:13862901045)。
(四)报名所需材料:
1、《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1寸免冠证件照(2张);
4、学历证书(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获得相应学位的,一并提供学位证书);
5、个人征信报告;
6、无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居民身份证、学历证等现场审核复印后当场归还)。未按照要求报名或者提供材料不全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成功的将进入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综合测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以公共基础知识、写作题为主;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取最后一题得分高者进入面试;如达不到1:2人数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入职动机、岗位理解、沟通协调、团队协作、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
(三)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入个人总成绩。
四、体检和心理测试
体检根据总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得分高者,面试同分者取笔试最后一题得分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并组织心理测试,因体检和心理测试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政审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总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工资待遇
应聘录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即确定为正式聘用对象。薪酬待遇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3-68529039
八、其他事项
1、应聘者参加考试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笔试和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3、应聘者保证填写《报名表》内容及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并承诺如任何一项情况失实,我方可免责取消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4、此次招聘由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实施,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未能按时参加考试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