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饮用水水质连续14年达标
4月28日,徐州市环境保护局在徐州报业传媒集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全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十二五”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举措及今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2015年,全市7个国考重点断面水质基本实现稳定达标,38个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占比79%,较“十一五”提高了近22个百分点。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连续14年100%达标,且环境安全无事故。
徐州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徐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细化安排了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城镇黑臭水体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10大类36项工程项目的实施。
强化防治和保护
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坚持源头防范,严把新上项目准入关,着力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严格落实省下达的年度淘汰工业过剩低效落后产能任务,坚决取缔污染较重的“十小”企业。对城市建成区、水环境敏感区域现有的化工、印染、有色金属、造纸、原料药等污染较重企业,实行改造治理或关停转迁。加强重点工业园区污染排放监管,全面完成废水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全面推进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加强环境规范管理,对所有企业实行“一企一管”排放达标监管。
强化生活污染治理。继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新建和改扩建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完善配套管网50公里,重点推进镇级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实现市、县城区污水处理率分别达90%、80%以上。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和收集。年内启动徐州市污泥处理处置中心项目建设。
强化涉农污染治理。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全面完成禁养区养殖企业关闭搬迁工作。加强规模化畜禽污染治理,推进粪便污水贮存、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控制水产养殖污染,对禁养区水产养殖项目进行清理。巩固村庄整治成果,完成123个村庄的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任务。
强化流域生态治理。深入实施“水更清”计划二期工程,全力推进城镇覆盖区的“七湖”和主要河流水系贯通长流、两岸全面截污、水面干净整洁、保洁市场运作等工作。开展徐运新河等6条城镇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消除黑臭水体,提升景观水质。实施丰县大沙河二坝水生态修复等7项工程,采取生态修复、疏浚清淤、农田退水改排和扩建湿地等措施,改善大沙河、沿河、徐沙河、京杭运河(中运河)和奎河等5个国家流域控制单元的水环境质量。实施奎河黄桥断面等水质达标治理,确保达到省考核要求。
强化地下水和饮用水保护。着力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按要求完成取水井填埋、封存、改用监测井等整治工作和禁采区、限采区治理任务,完成58家加油站223个地下油罐防渗处理。实施骆马湖饮用水源地等3个新建地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与保护工程,确保水源地水质达标、环境安全无事故。
完善和建立工作机制
深入实施“河长”负责制。在原有的1300条河流实施河长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力争实现全市大小河流、湖泊全覆盖,不断强化河道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
完善水环境质量区域补偿机制。在重点河道作为考核河流的基础上,筛选一批关系流域水质、关系民生的主次河道,设立补偿考核断面,实行水环境资源污染损害补偿机制,所缴补偿资金由市财政纳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统一管理,专款用于区域水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建立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按照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构建行政上下级、政府各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加强对流域控制单元断面水质监测,完善水质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及时掌控水质变化。加强与上下游地区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合、联动水质监控机制,实施环境信息共享。
健全水污染防治监督监管机制。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信息公开化、透明化,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水污染防治监管和水环境质量评判。全面实施网格化环境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和凝聚基层监管力量,切实提高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
热点解答
问:国家和省对奎河水质有新的目标要求,氨氮指标由5mg/L提高到2mg/L,请问奎河要实现新的水质目标,需采取哪些措施?
答:为确保奎河实现新的水质目标,下一步将推进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对尾水排入奎河的市区奎河污水处理厂实施全指标提标改造,由目前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3838-2002)部分指标一级B改为一级A标准排放;二是推进奎河铜山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尤其是加强生态修复和力争达到或超过市区段整治标准;三是加大生态补水工程完善,进一步提高生态流量,增强自净能力;四是进一步完善控源截污,实施汇水区支流大沟水环境综合整治,消除影响奎河水质达标的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