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三)身体健康;
(四)岗位要求的年龄以周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1日;
(五)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8年苏州市相城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11日-7月19日(共9天)。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三)报名资料:应聘者将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其它相关证书及材料的扫描件以及填写完整的《2018年苏州市相城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等电子材料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1273875506@qq.com,联系人:凌女士,联系电话:0512-65869305。
(四)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应聘者所提供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面试当天将全部报名资料原件带至面试地点,一经发现伪造资料等情形,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三、面试
1、由招聘单位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面试时间、地点待定。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生体检、政审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六、录用
经面试、体检和考察,拟录用的应聘者名单在相城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通知被录用人员领取报到通知书,办理录用手续。
七、用工形式和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均为企业合同制人员,企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录用人员待遇参照《相城区区属国有企业用工及职工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相委办〔2016〕60号)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
电话:0512-85181272。
九、本简章由相城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