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事考试网:865198351
江苏师范大学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体育教师6人。
一、聘用性质:硕士研究生聘用性质为学校人事代理,博士研究生按照江苏省相关要求办理事业编制。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五)资格条件中的国内应届毕业生指国内普通高校2018年毕业尚未就业和2019年毕业并且在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取得合格证1年内的,应聘时按国内应届毕业生报名;
(六)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应聘人员应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应聘者应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1月30日—2019年2月23日;
(二)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网址:http://rczp.jsnu.edu.cn/或http://202.195.67.42:9080/(请使用IE6.0版本以上浏览器,不要上传任何附件及照片)。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月31日-2019年2月24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江苏师范大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2。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考核程序
1.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技能和操作水平,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环节。
2.面试: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教学试讲和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总成绩:总成绩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计算。
(二)考核时间安排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到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rsc.jsnu.edu.cn)“人才招聘”栏查询,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三)资格复审
考核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运动等级证书;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五、聘用
考核结束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名,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加试方式(面试)确定排名。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另外还必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其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2)有工作单位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者;(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不能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学校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或聘用等:(1)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况。
六、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3403571
邮箱:715158597@qq.com
联系人:卢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监督电话:0516-83500021
联系人: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