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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宜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宜人社〔2014〕32号)文件规定,宜兴市旅游园林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旅游园林事业;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有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宜兴市户籍;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2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双休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宜城街道陶都路8号,宜兴市旅游园林管理局办公室(市政府大院7号楼5611室),联系电话:87986553;
3、报名材料:(1)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上述证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2)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符合优先录用条件(具有旅游管理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4)报名时请自行下载填报《2019年宜兴市旅游园林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开考比例为1:1。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结束后通知报考人员。
四、体检、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具有旅游管理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实施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办理录用手续,在职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所有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书》,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将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2、递补。拟录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本人放弃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实行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递补人员成绩相同的,按照本公告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信息在宜兴旅游园林网(www.yixing.gov.cn/yxtour)和宜兴人才网(www.yxhr.com.cn)公布。报考人员请在该网站下载报名表并填写好带至报名现场。咨询电话:87986553;监督举报电话:87970287(市纪委派驻组),87985125(市人社局)。
七、本公告由宜兴市旅游园林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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