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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教育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300名,其中:小学教师240名、幼儿教师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年龄、学历及户籍等条件:
1、本次招聘中计算年龄的基准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2.报考者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1日至2001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3、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各岗位学历要求详见附件一《2019年沛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4、具备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
5、各岗位不限户籍。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已被录用为沛县中小学合同制教师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
(一)招聘信息查询
沛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
(http://zfxxgk.px.gov.cn/xxgkzml/xxgk_index.shtml)、沛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沛县教育。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www.zpxt-ats.com。
考生也可登录沛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沛县教育)查询报名入口。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7月12日--16日9:00--17:00。
缴费确认时间:2019年7月12日9:00--17日17: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缴费方式:报考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用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0Kb以下)。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9年7月25日9:00--26日24:00,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约占3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约占7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沛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沛县教育)公布。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并在沛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沛县教育)进行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1)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2)往届生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须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二)。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在体检前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后续环节的资格。
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所产生缺额的,从该岗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检、政审环节。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五、公示与聘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沛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沛县教育)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现场依次选择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聘用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5个月),试用期内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须服从分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报名者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六、工资福利待遇
合同制专科毕业生工资待遇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18年为1620元/月)的2倍,本科毕业生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0元,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交纳五险。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人员“进口”关。
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他事项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沛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沛县教育)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报考人员自主承担责任。
本公告由2019年沛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68867373
0516—89618362
监督电话: 0516—68867322
监督举报邮箱:pxrsjdc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