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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是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退役军人服务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面向社会为连云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10名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8年8月1日至2001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
(六)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19年7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19届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复审)由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rsj.lyg.gov.cn/hrzxzx/lygrsks/lygrsks.html)。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2日09:00-7月14日16:00。
2.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7月12日09:00-7月15日15:00。
3.资格初审、照片审核时间:2019年7月12日09:00-7月15日16:00。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9年7月12日-7月16日的0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5.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19年7月12日-7月17日的09:00-16:00。
6.缴费确认时间:2019年7月12日09:00-7月18日12: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518-85862531。
考务技术咨询:0518-85811913(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包含照片审核,考生上传照片主要用于笔试、面试身份核验)。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8-85862531。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海州区朝阳东路22号309室)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7月25日-26日到连云港市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8-85811913。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 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19年7月19日09:00-12:00登录到连云港市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上午09:00-11:30。
2.笔试地点:连云港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和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4.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分的50%。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连云港市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应聘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资格复审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业务管理岗位(岗位代码:06)如总成绩相同,属于退役军人或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的考生参加体检;若均属于或均不属于退役军人或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则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其他岗位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具体参照确定体检人员方式进行)。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连云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连云港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八、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监督和举报
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六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5573090。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