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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和充实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苏卫人〔2014〕10号)精神,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23日后出生),户籍不限。取得相应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7月23日后出生);取得相应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7月23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2018年1月1日后毕业至今未就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其他留学人员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2019年7月25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7月25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方可报考;
(五)除2017、2018、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外,其他社会人员,须于2019年7月25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不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相符,才可以报考;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http://wjw.changzhou.gov.cn/)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cznd.changzhou.gov.cn/)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dw.czks.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19年7月23日9:00—2019年7月25日16:00。
2.缴费确认时间
2019年7月23日9:00—2019年7月26日11: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2.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3.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5.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7.常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上的诚信协议,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资格条件或资格初审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9年8月7日9︰00起在(http://www.czks.cn/ExamTicket_SearchList.aspx?idShow=15)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有困难的,可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
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各岗位考试专业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
2.笔试时间:2019年8月10日(周六)上午9:00-11:00,共120分钟。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常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在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报考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
3.如果该岗位没有形成竞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
(四)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的办法处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新北区卫生健康局会同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5127586
监督电话: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9-85127786;新北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0519-85128957。
八、本招聘简章由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北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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