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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艺术教育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制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一)音乐类教师
1.招聘人数:1人
2.岗位职责:担任公共艺术课程教学;负责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联合会秘书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生校园文化活动组织;组织与参加校内外各级各类文艺比赛和演出交流等实践活动等。
(二)书画类教师
1.招聘人数:1人
2.岗位职责:担任公共艺术课程教学;负责国家级优秀传统文化篆刻传承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参与组织校内外书画类作品展览与交流;指导学生参加省内外书画类作品比赛与实践活动等。
(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品牌推广研究教师
1.招聘人数:1人
2.岗位职责:担任公共艺术课程教学;负责国际艺术交流品牌运营;负责艺术场馆的管理与运营;负责国家级优秀传统文化篆刻传承基地的文化传播与创意营销等。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志于长期从事公共艺术教育事业;
3.具备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4.具备较强的专业水准和活动组织策划能力,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均须在2020年8月31日之前;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14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者登录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ufe.edu.cn/)“招聘系统”在线注册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缴费时间和方式在“招聘系统”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届时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按要求进行缴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逾期不缴纳报名费按弃权处理。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报名费缴纳成功后不予退还。
(3)应聘人员对所填写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不得参加应聘。
四、考核及组织
1.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试讲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2.考核安排
(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届时在“招聘系统”通知公告栏发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考核开始之前,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南京财经大学艺术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原件(见附件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国内高校往届毕业生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取得国(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国(境)外学位证书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表中“其他资格条件”所要求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3)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1.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总成绩相同者按试讲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再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3.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4.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5.若发现聘用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5-86718678, 86718687
联系人:何老师,唐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财经大学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6718703
联系人:谢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