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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政府批准同意,沭阳县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国有企业性质),沭阳县金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国有企业性质)。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沭阳县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沭阳县金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报考考生需具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生村官可放宽至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5. 受过刑事、行政处罚的不在本次招考范围。
6. 现役军人、在读有学籍非2020应届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考范围。
7. 专业划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20年版)。
请广大考生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沭阳县人社局牵头,沭阳县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沭阳县金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配合,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公示等步骤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涉及的程序、方法、时间、地点均会及时发布在花乡沭阳网站,请广大考生务必随时关注花乡沭阳网站,如因考生未及时关注网站而影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由考生自行负责并承担后果。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 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1月13日-2020年1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正常休息)
报名地点:沭阳县人力资源市场(沭阳县广电大楼一楼),咨询电话:0527-83540027、83595162、83999683。
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现场进行。现场报名须提交《报名登记表》以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持《2020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大学生村官18年年度考核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1张(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缴纳报名费100元。
2. 报名、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现场审核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考生完成报名后,应保持《报名登记表》上所填联系号码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 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在2020年2月18日至2月19日到沭阳县综治中心911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地址:沭阳县苏州东路9号,咨询电话:0527-83595162。
(二)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笔试环节中,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方式:考生笔试成绩将在花乡沭阳网站上公布,请广大考生务必及时关注。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持《2020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1张以及其他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对不能按时提供上述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在规定时间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进行递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用100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笔试分值×50%+面试分值×50%),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需加试确定)。
笔试、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辅导班,请考生不要上当受骗。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沭阳县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沭阳县金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体检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公示结束前,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
体检、公示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花乡沭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在考核、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聘用办法
录用人员为沭阳县国有企业性质的正式工作人员,由沭阳县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沭阳县金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期最低限为五年,不能胜任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工资待遇
沭阳县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沭阳县金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此次招聘人员的薪酬待遇按县属国有企业相关薪酬待遇执行。
六、纪律监督
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527-83541116
七、本简章由沭阳县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沭阳县金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