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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因工作需要,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南通市民防(人防)工程管理中心(南通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驾驶员
2、招聘人数:1名
3、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为人诚信,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南通户籍,C证(A证加分),10年以上驾龄;
(3)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6日后出生);
(4)高中及以上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执业证书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薪资待遇
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应聘合格者签订派遣员工专用《派遣员工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按照《南通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岗位实施细则》核发的政府购买劳务人员薪酬待遇。
三、 报名时间、方法、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01月16日-2020年01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方法: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报名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手工填写)、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户口本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学历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有效期内驾驶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其他相关证明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及弄虚作假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3.报名地点: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南通市青年西路109号四号楼底楼)
4.报名咨询电话:0513-83548806。
四、面试
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南通市民防(人防)工程管理中心(南通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电话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按实际招聘岗位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拟聘公示、聘用
1、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成为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拟聘公示,公示时间为3日。公示期满后,一个月内办理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2.递补
在体检、拟录用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6)本次招聘递补一次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的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聘用资格。
纪律监督:0513-83548807
七、其他事项
应聘者保证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内容及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并承诺如任何一项情况失实,用人单位或用工单位可免责取消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用工关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相关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