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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防支队工作需要,经研究,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7名专职消防员(编外),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宿迁市户籍适龄人员(含县区)。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具体见下表。
岗位名称 |
性别 |
专业 |
学历 |
招聘数量 |
备注 |
战斗员 |
男 |
-- |
高中以上 |
43名 |
部队退伍官兵、B2照以上驾驶员、体育特长者优先。 |
驾驶员 |
男 |
-- |
高中以上 |
14名 |
拥有B2驾驶证以上(含)。 |
总计 |
57名 |
岗位名称 |
拟征召人数(名) |
备注 |
宿城区 |
4 |
1名战斗员,3名驾驶员。 |
经济开发区 |
6 |
5名战斗员,1名驾驶员。 |
湖滨新区 |
10 |
7名战斗员,3名驾驶员。 |
洋河新区 |
9 |
6名战斗员,3名驾驶员。 |
泗洪县 |
20 |
20名战斗员。 |
沭阳县 |
28 |
4名战斗员,4名驾驶员。 |
总计 |
57 |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
(二) 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消防事业,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战备需要。
(三)身体条件: 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4.5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
(四) 男性,具有高中文化以上(含)。
(五) 报考战斗员岗位,年龄应在18至24周岁之间,时间截止到2020年4月10日。
(六)退役军人,根据任务需要可适当放宽年龄至30周岁,驾驶员岗位可放宽至32周岁。
(七)曾在消防部门基层战斗员岗位工作,且表现优秀的退役国家队消防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至35周岁,优先录用为管理骨干,经考核合格后享有职务津贴。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和报名
本次招聘由市消防支队统一组织,各县区消防队站配合,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考察与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1.报名方式:采取就近原则,全市设立3个报名点,要求本人到现场报名,并提供医院健康证明,确保本人能够完成体能考核且无身体障碍。报名统一由消防支队汇总,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宿城区、经济开发区、湖滨新区、洋河新区报名地点:宿迁市富康大道与北一路交叉口(淮海建材城东侧)消防支队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站门岗
联系电话:0527—80768032 联系人:姚班长
联系电话:0527—80909118 联系人:杨班长
沭阳报名地点:沭阳县消防大队南部新城专职消防队门岗
联系电话:13401882686 联系人:李队长
联系电话:19895406119 联系人:荣班长
泗洪报名地点:泗洪县消防大队富康路消防站门岗
联系电话:0527—80821315 联系人:徐队长
联系电话:0527—80821316 联系人:徐队长
2.报名时间:2020年3月26日9时-4月9日17时。
(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3.报名方法:此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的形式,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发放《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登记表》,核对证件原件,缴纳复印件及照片,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退伍证、其他相关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六、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前组织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由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负责。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试考核程序。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按照通知时间参加考试考核,具体由消防支队组织。。
1.体能测试。科目为1500米跑(10分钟及以内记为及格)、100米跑(17秒以内为及格)、仰卧起坐(2分钟30个以上及格),占考核总成绩50%。体能测试全部及格的人员参加理论考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2.笔试
考核内容为政治理论知识和基础消防知识,占考核总成绩20%
3.面试
理论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从业经历等,占考核总成绩30%。
4.政审
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政审人员,政审工作由消防支队组织,政审不合格人员,根据个人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体格检查程序。
七、体格检查
根据参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的要求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统一集中到相关医院体检,相关费用自理,具体另行通知。
八、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消防支队组织考察,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3天。
九、聘用及待遇
1、经考试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后,将按规定办理录用登记备案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事档案。
2、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两年,培训试用期1个月。被录用的专职消防员由消防支队组织统一集中培训并考核,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各县区消防站工作,参照消防支队现行管理制度实行管理,2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情况续签劳动合同;培训考核不合格则解除劳动合同。
3、工资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逐年增加。
⑴.工资待遇标准。培训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月,正式录用后队员月收入约5200元。按照相关规定,个人缴纳部分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通过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后,每年实行定期增资,驾驶员、班长及管理骨干享有岗位津贴。
⑵.统一为专职消防员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公积金。
⑶.工作期间,免费食宿,免费供给夏常服、冬常服、作训服等被装和生活用品。
⑷.录取人员试用期内每月休息4天,分两批休息,试用期结束后每月休息不少于8天,具体调休计划由各消防队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有人员执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其中8小时为正常工作时间,其余时间在队原地备勤。
⑸.为了方便工作和生活,优先录取报考工作所在地和家庭常住地为同一县区的队员,特殊情况除外。
⑹.所属单位每年为专职消防员免费体检1次,并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免费为专职消防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⑺.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参照劳动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十、录用报到
经公示后,被录用人员做好参加集中培训的准备工作。
十一、工作提示
(一)招聘工作实行双向选择,欢迎广大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退伍军人及毕业生踊跃报名参选。除体检费由考生自付外,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向招聘办公室提供的所有材料一经提交后不再退还本人,个人联系方式不得随意变更,因错填、变更等造成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凡发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疫情防控期间,请大家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体温异常人员不得报考。
十二、本简章由市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0909118
(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地 址:宿迁市富康大道与北一路交叉口消防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