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事考试网:728341226
为满足南京市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基层消防站点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7]204号)文件精神要求,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6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战斗员346 人,驾驶员114人),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报考战斗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有部队服役经历的根据兵龄情况可放宽至35周岁(实际年龄-兵龄<30周岁);报考执勤车驾驶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且须持有A1、A2、B2驾驶证照。
4、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5、身高165cm以上。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退役军人、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优先聘用(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招聘对象及有关要求
1、所有应聘人员均不受户籍限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4)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5)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6)曾在本市从事专职消防工作的,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须满3年后方可重新应聘;
(7)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
1、消防战斗员
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2、消防车驾驶员
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和通信等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二)报名方式
报名网站为南京消防网站(www.nj119.com.cn),报名可采用投递简历或者电话报名。联系方式如下:
市本级 |
序号 |
报名单位 |
报名地址 |
报名电话 |
报名微信 |
报名邮箱 |
1 |
主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
鼓楼区北京西路1号 |
025-83622215 |
17327761195 |
nj119zzzd@163.com |
|
|
||||||
财政单列区 |
2 |
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 |
浦口区珠泉西路19号 |
025-68553802 |
136175122919 |
550652895@qq.com |
3 |
江宁区消防救援大队 |
江宁区文靖东路5号 |
13913810228 |
13913810228 |
njjnxfdd@163.com |
|
4 |
六合区消防救援大队 |
六合区园林东路5号 |
025-57586119 |
13852299157 |
34357756@qq.com |
|
5 |
高淳区消防大队 |
高淳区宝塔路388号 |
13851784547 |
guxiaoyi1219 |
51681702@qq.com |
|
6 |
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
高新区新科四路1号 |
025-58640119 |
13814548238 |
313410474@qq.com |
|
7 |
化工园消防救援大队 |
化学工业园区方水路136号 |
13915991990 |
13915991990 |
61752052@qq.com |
|
8 |
溧水区消防救援大队 |
溧水区栖凤路 |
025-56233936 |
18052030006 |
njls119@163.com |
|
9 |
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
栖霞区恒通大道26号 |
15062258522 |
15062258522 |
389821992@qq.com |
报名表格(在附件2)《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面试需提供。
电话报名:工作日9:00-11:30、14:00-18:00拨打对应区域电话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4日—2020年5月20日
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考试
(一)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1
3、体能测评成绩:体能测评三个项目必须达标(60分),在达标的人员中,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换算为对应的百分制成绩测算,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1、面试名额: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在通过体能测评的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予聘用。
4、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等公告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并将《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打印,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5、总成绩计算方法:体能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
四、政审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1∶1.2比例确定政审考察人选,并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考察(政治审查)。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政审结论,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有效身份证明。
3、体检费用: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此次报名参加应聘人员先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体检合格后,再进行体能测评、面试。核酸检测、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4、体检标准:符合消防员招录体检标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一)身高不足165cm,体重轻或过于肥胖者[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不得超过标准体重范围10%至20%]。
(二)有影响工作的慢性腰腿痛、扁平足(足弓消失)、严重脱肛、疝气等疾病、主要器官或者部位手术史。
(三)有明显纹身(无论大小)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癫痕。
(四)有疥疮、与麻风病人同吃同住等密切接触史、牛皮癖、头部黄癖、吸毒、性病的。
(五)有经常胸痛、心慌、腹泻、吐酸水、咳嗽、哮喘、贫血、肾炎、结核病、肝炎等。
(六)有癫痫(羊角风),经常头痛、头晕、晕厥,有精神病史,严重口吃(结巴)的。
(七)有遗尿症、梦游症的。
(八)有耳聋,慢性中耳炎,明显斜眼、色盲、近视眼的。
(九)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的。另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录用。
六、聘用
1、符合条件的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签订《保密协议》、《无重大疾病承诺书》等规定,试用期3个月(含培训时间2个月),入职培训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培训不合格或培训期间辞退(退出)人员不发放基本工资。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2、对确定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由市公安消防救援支队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和考核。
七、待遇
1、平均年收入9.6万元左右(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2、根据工作性质,发放工作期间的四季服装。
3、每年享受1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4、工作满一年,享受带薪休假1次/年
八、招聘咨询
对招聘职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薪酬待遇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用工单位联系。
联系电话:025-83622263,025-8362221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5:00-18:00。
九、特别提示
南京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是由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招聘,原则上每半年招聘一次,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查阅报名网站中的有关信息,确保自己报名表所留手机号应聘期间畅通,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招聘政策热点问答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职后的工作时间和地点?
答:南京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模式,上岗前需接受为期60天的岗前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下属的各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每月享受8-10天休息时间(根据人员排班,进行轮休),外地人员可集中轮休,一次休假不超过20天。
2、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的工作待遇?
答: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等;工作满一年后,政府专职消防员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3、政府专职消防员的职业规划是怎样的?
答: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为每一名政府专职消防员详细规划了职业发展道路。专门设立了队长、副队长、班长、副班长等管理岗位,拓展一线执勤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发展空间,并且设立通信员、执勤车驾驶员、战斗员、给养员等岗位;设立先进个人、“十佳政府专职消防员”等年度奖项,并可申请加入中国共青团、中国共产党。
4、应聘人员如何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
答:应聘人员要及时关注南京市消防网站招聘信息,注意接听接收电话短信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应聘考核(资格审核、体能测试、面试)。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及相关专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等材料。考核结束后,按照电话或短信通知要求参加体检。体验安排在参加培训后的1周以内进行,如果体验不合格不予聘用,不发放工资。应聘过程中产生的车费、住宿费等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5、对编造假文凭、假证照、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考者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