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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响应南京市关于优化开发园区管理运行机制的要求,推进开发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现结合开发区工作实际,面向开发区和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公开选聘部分专业技术人才及中层管理岗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ukou.gov.cn/)、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网(http://www.pkedz.com/)、“浦口经开区”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
有关选聘岗位信息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浦口经济开发区面向全区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1、浦口经济开发区和浦口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在岗人员;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2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30日;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国外大学学历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16日下午16:00。
2、报名方式:
(1)邮箱报名:意向报名人员填写“浦口经济开发区面向全区公开选聘报名表”,并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电子版)、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证明的扫描件或者照片发至报名邮箱:542623303@qq.com。(邮件名称:浦口经济开发区+报考岗位+本人姓名)
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将不接受报名。
(2)现场报名:意向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以及本人2寸免冠近照1张前往报名地点,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地址: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兰花路8号(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1305办公室。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16日下午16:00。报名人员应保持个人联系方式的畅通,便于资格审核后通知到本人。
咨询电话:025-68575222
3、有关要求:
(1)应按岗位要求和报名规定,如实、完整、准确、规范地填写有关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1、根据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龄及其他任职条件等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时间: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3、资格审查地点:浦口经济开发区兰花路8号浦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
⑤工作经历证明(如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须由报名者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合格人员当场予以确认。
(三)选聘方式
采用现场演讲的方式,采取打分制,满分100分,设置7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视为无法胜任该岗位。成绩将在相关网站公开发布。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四)人选考察及确定
按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组织入职考察。组织入职考察,考察包括入职体检和背景调查。入职体检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背景调查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并由考察对象原单位出具鉴定材料。拟聘人员涉及职级提拔的按照提拔流程进行。
根据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票决,最终确定相应职位的任职人选。若被录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中途放弃,则按排名成绩依次递补。
四、劳动关系
对拟聘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在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有限公司签订岗位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
相关薪酬待遇按照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实行。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在区委组织部及相关主管部门、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本公告由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负责解释。
为方便社会和群众监督,设立监督电话:025-69676805